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支部成员工作职责
日期:2014-03-21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
 

共青团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团支部是共青团组织系统最基层组织,团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支委会一般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三人,支委会每年改选一次。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     组织青年团员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帮助青年团员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     认真学习,及时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精神,并创造性地加以落实。

三、     发挥党与青年团员之间桥梁与纽带作用,关心每一个团员,及时反映青年团员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

四、     制定本支部工作计划,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每学期未要以书面形式向团总支汇报全面工作。

五、     做好青年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了解和掌握青年团员的思想状况,分析和制定解决思想问题的办法,并在日常工作中加以落实。

六、     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如板报、系刊、院刊、橱窗)做好团支部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     定期组织团员过好组织生活,增强团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做好“三会两制一课”(团支部民主生活会、团小组组长会、团员大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的组织生活。

八、     加强对青年团员的管理和考核,做好每年一次的团费收缴,每年度一次的团籍注册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做好每年一度的团员平时成绩考核工作。

九、     负责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各项工作安排,选举上级团代会代表,讨论接收新团员,做好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的调查、准备工作,提交团员大会讨论。

十、     积极配合上级党、团组织开展工作,做好共青团员推优工作。

十一、指导团小组开展活动。建立健全团支部工作档案,做好团支部月工作呈报表的记录工作。

十二、指导团支部和协助班委会开展工作。

 

共青团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的分工及工作职责

团支部委员会由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

一、     团支部书记的职责

1、         负责主持团支部的全面工作。

2、         主持召开团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团员大会、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

3、         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团员大会、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

4、         了解和党握本支部团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         抓好支委会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开好组织生活会,加强支委会班子的团结,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6、         做好《团支部工作手册》的填写工作。

二、     组织委员的职责

1、         了解本班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2、         了解和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团小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督促团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3、         团好团员统计,接转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办理和颁好团员证。

4、         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总结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支委会对团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5、         负责团支部和团员的年度推优工作。

三、     宣传委员的职责

1、         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拟定和提出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建议。

2、         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在各项活动中做好宣传工作。

3、         做好团支部学习材料、报刊的收集、保存和管理工作。

4、         负责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团员的思想动态,经常向有关部门、媒体通报团员活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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