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费的来源、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日期:2014-03-21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0
 

团费的来源、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团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团员交纳的团费、党和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关于青少年事业的专项经费、团属经济实体收益、正当的社会资助和团组织的其它合法收入。

一、学院团组织活动经费来源

1、由学院行政拨款。

2、团员缴纳团费的留用部分。

3、按照财政部、团中央《关于基层团组织通过业余劳动提取部分活动经费的联合通知》经费自筹。以及团组织发展第三产业,兴办经济实体创收。

4、团组织按国家规定,通过其他合理形式取得报酬。

二、团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团费的收缴管理由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统一交团总支组织委员后上交院团委。

1、   团员入党后,交纳党费,团费自愿交纳。

2、   新团员应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开始交纳团费。

3、   团费每学年交纳一次,集中收缴期间为每年10份。各支部收缴后交给各系团总支组织委员,各系团总支组织委员于11月上旬统一将本年度本系各支部团费上交到团委。团委按照班级团支部、团总支、院团委、上级团委各留存团费的四分之一的数额分别进行返还、留存和上交。

4、   团支部、团总支应定期公布团费收缴情况,团委每年度公布一次团费收缴与使用情况。

5、   团费是团的经费来源之一,主要用于团的各项活动,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和订阅团的机关报刊方面的必须开支。

6、   各级团组织收支的团费要有明确的记载,要履行必要的手续,接受上级团组织的监督和检查。

7、   各支部要加强团费的收缴工作,团费的收缴工作是考核支部工作的重要指标,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者,按自行退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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