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2017“五四”评优的通知
日期:2017-04-13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
张职院团字[2017]1号
共青团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做好“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一年来,全院各级团学组织紧紧围绕学院党政工作中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团十七大精神,在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表彰先进,激励全团,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命名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内容
1.先进集体
先进团总支 优秀团支部
2.先进个人
优秀团务工作者(教师) 优秀团学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表彰条件
(一)先进团总支
优秀团总支的评选依据团总支考核内容并结合2016年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和团学工作中的平时考核成绩进行综合评比。各团总支要撰写2016年自评报告,同时要收集并汇总自评报告的支撑材料,团委组织考评小组在听取汇报,查验支撑材料后进行综合评比。评选上优秀团总支的总支书记自然获评优秀团务工作者荣誉称号,团委择优推荐参评市级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评选。
(二)优秀团支部
依据《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团支部考核管理条例》,团总支对团支部进行综合考评,按照评优比例,分别评选系级优秀团支部,推荐校级优秀团支部。
(三)优秀团学干部
1.热爱共青团工作,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学生干部岗位培训任职资格证书并做出突出成绩的团学干部。
2.能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和团的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勤于思考,善于创新,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4.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率作用发挥好,无违纪行为。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全年无不及格课程,实绩特别突出只有一门课程不及格的院、系学生干部可破例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四)优秀团员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团知识,执行团的决议,在广大团员中能起表率作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
2.热心团组织,积极参加校园文化等素质拓展活动,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尤其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深受广大团员青年的好评。
3.能够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成绩优秀,全年无不及格科目。实绩特别突出只有一门课程不及格的院、系学生干部可破例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顾全大局,注重个人修养。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顾全大局,注重个人修养。
(五)优秀青年志愿者
一年来,广大青年团员经常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并且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在学院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中和在学院组织的重大集体活动中发挥了重大作用,特别是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及爱心捐助、义务献血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为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和好评。
三、评比要求
按照团代会所确定的 “团的工作重心下移,眼睛向下,权力下放,充分激发和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模范作用”的工作目标要求,本年度评优推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团委、团总支、基层团支部要分别成立评优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严格掌握标准,严密组织实施,在评比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据上述条件自下而上,认真评比推荐。
2.优秀团支部评选:各系优秀团支部评选按照2016年度注册团支部数为基准,具体评选数量参照附表。
3.先进个人评选:各系各班级先进个人评选按照2016年度注册团员人数为基准,具体评选数量参照附表。
4.评选出的校级集体需填写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并且需要报送开展“我的团日,我做主”不同类型的精品主题团日活动(不少于3次)(时间为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期间),每次团日活动需报送500字以上的新闻稿和相关活动图片(有团徽和团旗等标识)。
5.校级评优中,各系所推荐的先进个人(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团员)只能选择参评其中一项荣誉称号,优秀志愿者参评不受限制。毕业班团支部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进个人需填写推荐审批表一份,并报送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6.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系团总支要在本系公示,无异议的向团委上报评选结果。(注意电子版名单,先进个人姓名确保正确)
7.团委对校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表彰。
8.评选出的校级先进个人需要参加青年团校培训。青年团校学员在培训后参加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颁发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团校结业证书,并填写《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培养考察推荐书》,存入本人档案,并经党团组织培养考察后可作为下半年党员发展的“推优”对象,凡没有被授予上述荣誉且尚未取得青年团校结业证书的同学,不能作为党员发展的“推优”对象。评选出的系级先进个人经向团总支申请,经团委审核后也可作为本期青年团校培训的对象。
9.各系团总支可根据本系实际情况,开展本系范围内评比表彰活动。
四、评比上报时间
各系团总支务必于4月28日前将评比结果和有关材料报院团委,过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表彰名额。
附:1.校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报比例表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
2017年4月12日
主题词: “五四” 评比 通知
报: 团市委 院领导
送: 党办、各系党支部、学工处
发: 各系团总支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2017年4月12日印
(共印50份)
2017“五四”评优支部及团员基础数据
系别 | 支部数(15、16级) | 校级先进支部数 | 总支人数 (15、16级) | 校级先进个人 | 备注 | ||
总数 | 优秀团学干部 | 优秀团员 | 先进个人总数按照总支人数15%的基准评选 | ||||
土木工程系 | 13 | 2 | 299 | 45 | 10 | 35 | |
电气工程系 | 5 | 1 | 74 | 11 | 3 | 8 | |
装饰艺术系 | 4 | 1 | 56 | 8 | 2 | 6 | |
经济管理系 | 11 | 2 | 271 | 41 | 9 | 32 | |
信息工程系 | 17 | 3 | 386 | 58 | 15 | 43 | |
汽车工程系 | 10 | 2 | 206 | 31 | 7 | 24 | |
机械工程系 | 9 | 2 | 133 | 20 | 4 | 16 | |
应用外语系 | 3 | 1 | 70 | 11 | 3 | 8 | |
总计 | 72 | 14 | 1495 | 225 | 53 | 172 |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五四”先进集体申报表
单 位 | |||||
青年总数(28岁以下) | 团员数 | 团总支(团支部)书记 | |||
先 进 事 迹 简 介 | |||||
所属团总支意见 | 所属党支部意见 | 校团委意见 |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此表一式两份 | |||||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审批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1寸照片 (电子采集) | |||||||
民 族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
授奖称号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团支部 意见 | 团总支 意见 | 党支部 意见 | 校团委 意见 | |||||||
团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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